兰州市西固区中医医院关于修订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采购前论证公告
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保部34号令)和《甘肃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规定,要求医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每3年修订一次。兰州市西固区中医医院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将于近期到期,现申请采购前论证。一、本次服务项目论证调研的相关内容与要求项目名称:兰州市西固区中医医院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修订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复印件盖公章)具备环保咨询资质,具备专业编制能力和编制技术人员。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3.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三、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1.参会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供我院备案)、信用中国查询记录;2.参会公司法人代表身份证及..